1.0目的:為了規范倉儲托盤的管理流程,便于物料追蹤,減低托盤維修或管理費用,提高周轉托盤使用壽命,,防止可能出現的異物或者生物污染,發生蟲害,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。 2. 0范圍:倉儲部所有使用的托盤,包括外來托盤皆在管理范圍內。 3.0定義:無 4.0職責:倉儲部低耗配件倉管負責倉庫托盤申購、編號、管理及追蹤流轉到生產部門的倉儲托盤回收事宜,生產部應指定一名物料員負責跟蹤管理托盤事宜。 5.0流程:略 6.0內容: 6.1托盤的請購:倉儲部低耗配件倉管根據倉儲物流情況和出貨情況申購、編號、管理倉庫托盤,生產單位物料員負責生產單位托盤的申購、編號、管理事宜。 6. 1.1托盤的分類及編號: 6.1.1.1塑料周轉托盤120CM*120CM*10CM,編號設為:CKZZ-0001開始,“CKZZ“指倉庫周轉”-“0001”指托盤編號,依次累加。 6.1.1.2膠合托盤115CM*115CM*10CM、110CM*110CM*10、60*115*10等。膠合托盤編號:JH115-0001開始、JH110-0001開始、JH60-0001開始。“JH115”指膠合托盤寬度規格115,“0001”托盤編號依次類推。 6.1.1.3專用托盤:115CM*115CM*10CM,編號設為:ZY-0001開始,“ZY”指專用托盤,0001指托盤編號,依次類推。 6. 2托盤的使用: 6. 2.1為了便于倉儲部與生產部托盤加以識別區分,倉儲部的托盤直接請購綠色托盤,編號規則如上執行,出貨托盤如果未裝貨上架則無需進行編號,避免加大倉儲工作量。 6.2.2生產部門周轉托盤顏色指定為藍色,編號從SC1-0001開始使用。(”SC1”、“SC2”表示生產部1#車間、生產部2#車間,”0001“指托盤編號,依次累推)。 6.3托盤的使用和流轉 6.3.1倉儲部和生產單位都應設定各自的托盤周轉暫置區,空余托盤必須存放在托盤暫置區,并保持干凈、整潔,倉庫庫存托盤不在此列。 6.3.2原則上其它部門不能使用倉庫的托盤,因倉儲托盤會跟隨物資流通到其它車間,使用單位必須在三天內完成物資使用或周轉,并把托盤退還給倉庫或原單位,超過三天無正當理由被投述的,第一次扣部門績效50元,第二次扣部門績效100元,依次累加扣績效所得獎金充入廠部“6S”績效獎金。 6. 4托盤使用注意事項 6.4.1托盤須進行必要的養護,不能露天存放。預防因雨淋、潮濕、曝曬、蟲害等原因發生損壞或產生污染源。 6.4.2托盤堆放應符合離墻距0.5米、頂距0.6米、燈距0.6米、托盤堆距0.1米的擺放要求;不得阻擋安全標識、消火栓、安全出口等。 6.4.3托盤需按照相同的編號分類、統一高度整齊擺放,不應雜亂、無序、隨處亂放; 6.4.4庫內托盤堆放空間應以不影響貨物堆放、出入庫作業為前提,儲位應設在方便包裝存取,立體存放。 6.4.5嚴禁將貨物從高處拋擲在托盤內,合理確定貨物在托盤內的堆放方式,貨物均勻置放,不要集中堆放,偏重心堆放,承載重物的托盤應放在平整的地面或物體表面上。 6.4.6嚴禁將托盤從高處拋落,避免因猛烈地撞擊而造成托盤破碎、裂紋,嚴禁超載使用。每個托盤的載重量應小于或等于1000公斤。而且為了保證運輸過程和進入貨架儲位的安全,每托堆高不得超過115CM(包括托盤高度),物資堆放不得超出托盤邊緣。 6.4.7在使用托盤時要根據貨物的類型、托盤所載貨物的質量和托盤的具體尺寸,合理調整貨物在托盤上的堆放的方式,托盤的承載表面積的利用率一般應該大于85%以上,采用四四或五五成方的方式堆放。 6.4.8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托盤過程中,貨叉之間的距離應盡量放寬至托盤的進叉口外緣,貨叉深度應大于整個托盤深度的2/3以上。如叉車貨叉長為120CM,托盤規格115CM*115CM*10CM,叉車牙距就應預留6-8CM的位置出來進行叉貨作業。 6.4.9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托盤運動過程中,應保持勻速度進退和上下,避免急剎、急轉引起托盤受損、造成貨物倒塌。 6.4.10外來托盤進倉必須先確認材質、規格是否符合倉儲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外來托盤嚴禁進入庫房,預防有污染源或安全隱患進入倉庫。如果條件許可的話,盡量讓采購與供應商簽定合約時注明包裝式:如使用何種托盤,規格、材質、尺寸要求,裝箱方式等按我們的標準來,在源頭進一步控制。這樣不僅能提高倉儲作業效率,還能降低搬運作業成本和倉儲搬運作業安全風險。 6.4.11托盤維修及報廢管理:在托盤使用過程中發現有此托盤損壞,如果木制托盤可以維修續使用的,由倉庫收集整理后安排搬運員修復,生產部可修復的木制托盤由生產部門收集整理后定期修復。對無法修復的塑料周轉托盤損壞后,責任部門應在OA上填定報廢單,說明報廢原因,并申購、補充對應托盤和編號。 7.0相關附件:略 |